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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成立新机构,村医待遇将落实!

信息来源:www.sxmiaokang.com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0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并在财务司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家卫健委主要领导组成,成立此组织的一大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建设好乡村医疗队伍。这与此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密切相关,其中多次明确要提升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立后,这些关于乡村医生的政策将逐步在基层落地,乡村医生的待遇将得到充分保障。

乡村医生政策三大问题

目前,国家已经多次强调要建设好乡村医疗队伍,提升乡村医生待遇,不少地区也因地制宜,颁布了当地的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保障村医队伍的建设。但总体来说,目前乡村医疗队伍建设仍然不稳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村医退出机制仍然不健全,养老政策不完善

在村卫生室,许多到龄村医依然坚守岗位,缺乏较为完善的退出机制;养老政策上也存在不少问题,许多在岗村医缴纳不了职工养老保险,只能自费缴纳;退出村医领取不了养老补贴,只有微薄的养老补助......

2、乡村医生收入水平低,其青黄不接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甚至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很多地方的村医都没有基本工资或定额补助,只能依靠公卫经费、基药补助、诊疗费来维持生计。由于层层审核下发,村医补助常常遭遇延发、克扣的情况。

3、村医群体不断削减,乡村医疗服务空白点随时有可能出现

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统计数据,村卫生室数量一年减少了7000多家,村医群体也在以每年5万的人数削减,乡村医疗的队伍越来越薄弱。这也使得在岗的村医任务更重、工作压力更大。

综合乡村振兴相关法规政策,这些问题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立后,将得到有效解决。

落实待遇:提补助、抓落实

202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74元增至79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人均补助标准由8元提高至10元。

以每村1名村医,服务800人并承担40%的公卫任务来计算,村医一年应领取公卫补助25280元,基药补助8000元。平均下来每月近2800元。

除此之外,国家还明确了诊疗费标准,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医,诊疗收入更高。同时,相关文件还明确: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督促地方明确签约服务费收费和分配标准,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

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在逐年提升,但村医的实际收入尚未得到改善,这是因为有关政策并未实际落地。目前,国家已经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督促下,这些政策将进一步落实,补助将实实在在地足额发放到村医手中。

解决养老:交保险、发补助

为了提升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乡村振兴政策明确解决各类村医养老难题:

1、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不管是在岗在编的乡村医生,还是非公营卫生室、个体诊所的村医,都要保障养老保险的参与,并在缴纳上给予足额的补助。

2、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已退休村医的养老保障一般分为固定养老补助和年限补助两类,建议各地将两类补助结合,不仅保障所有退出村医都有领取补助的资格,还要让那些工作年限更高的村医获得更多补助。

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需兼顾到各地区、年龄段村医的实际需求和情况,从而避免“一刀切”带来的分配不均问题。

只有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待遇、养老两大“顽疾”,才能够改善村医群体不断流失的问题,消除村卫生室“空白点”。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成立无疑给广大乡村医生带来了希望。毫无疑问,只有建设好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生待遇水平,才能进一步建设“健康乡村”、建设“健康中国”。